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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琉璃香管 | 推特、脸书、油管已成为美国的网信办。
美国时间11月17日,乔什·霍利参议员(Josh Hawley)连发数推,直指几个科技大公司压制言论自由,而其中最重磅的一条消息是扎克伯格承认脸书 (Facebook)使用“工具”来跨网络、跨平台和跨账户地追踪用户,而用户自己却根本不知道。 图片来源:霍利参议员推特截图 在随后的一条推文中,他又爆出扎克伯格承认脸书和推特以及谷歌三家公司一起配合进行言论审查。社交媒体巨头居然一起联合控制网络言论,不得不让人叹一句“中共有网信办,美国有谷推脸(谷歌+推特+脸书)”。 图片来源:霍利参议员推特截图 十年前,谷歌因为“不作恶”的信条退出中国市场,赢得世人尊敬。然而时过境迁,如今的谷歌也沦为中共资本的玩物,旗下的油管(Youtube)限制郭先生的直播功能,关停War Room的直播频道,做低路德社的订阅和观看数据,和中共沆瀣一气。 自郭先生2017年爆料以来,推特的无耻更是昭然于天下,它很快冻结了郭先生的推特账号,随后又数次大规模封杀爆料革命战友的账号。另外,推特还和脸书一起狼狈为奸,压制中共病毒真相的言论,沦为中共对美超限战的武器。本次美国大选,推特和脸书索性丢掉媒体脸面,赤膊上阵加入媒体大战,一边倒地为乔·拜登摇旗呐喊,完全失去了网络媒体平台的公正性。 由于今天的社交媒体已融入每一个人的生活,每一天都在改变着人类的进程,所以无论是在政治、经济还是文化等方面,社交媒体都对世界影响巨大。推特、脸书和谷歌这三家科技巨头,坐拥全球几亿甚至数十亿的用户,对人类的一举一动有着无以伦比的影响力。这些本应为人类造福的互联网巨头,经常做着一些黑白颠倒罔顾事实的事情,而至今却逍遥法外,根本的原因就是有《通信规范法》第230条这一护身符。 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第230条作为《通信规范法》的一部分于1996年被通过,成为法律,为美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230条为互联网服务商和平台提供了一个安全港,使其可以只作为内容的中介,而不必对其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只要他们采取合理的措施删除或阻止对该内容的访问即可,而这些都是传统媒体梦寐以求却不可得的权利。正因为此,截至2020年8月,美国四大科技巨头(苹果,亚马逊,谷歌和微软)的总市值已高达6.2万亿美元。 在第230条法规出台后,互联网服务商的豁免权虽然陆续受到一些诉讼案件的挑战,但是最后这些互联网公司都被免于处罚。然而,任何一件事物就像硬币的两面,当这些互联网公司发展壮大成为言论垄断的巨头后,第230条已成为它们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在过去的数年内,这些社交媒体上压制自由真实声音的事件越演越烈,第230条授予的审核权被滥用,带有偏见的审查制度已严重伤害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而到了今天,这些科技巨头甚至私下联合在一起,跨平台跨账户地对网络用户进行言论审查,这已经严重偏离了当年设立第230条法规的初衷。 因此,如何根据互联网发展的形势,打破束缚人民言论自由的枷锁,如何对第230条进行修正,已经成为今天摆在美国民众面前的互联网第一要务。而一些有良知和正义的国会议员们,则一直在努力推动这一司法进程。 2018年12月,共和党众议员路易·高莫特(Louie Gohmert)提出了《有偏见算法妨碍法案》(Biased Algorithm Deterrence),该法案要求,如果不征得用户的同意,互联网企业不得使用过滤或任何其它类型的算法,来显示用户的内容。 2019年6月,霍利参议员提出了《终结互联网审查支持法》(Ending Support for Internet Censorship Act),要求对于在美国拥有月活跃用户超3000万和在全球超3亿用户、或者全球年收入超过5亿美元的大公司,取消第230条对它们的保护,除非它们能够获得联邦贸易委员会多数成员的证明:不反对任何政治的观点并且在过去两年中从未这样做。 2020年6月17日,霍利参议员在参议院新的提案中,提出对于在美国拥有月活跃用户3000万以上并且全球收入超过15亿美元的互联网提供商,用户们具有对其进行诉讼的权利。如果用户认为提供商没有执行统一的内容审查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高达5,000美元的损失以及该诉讼案的律师费用。 2020年6月,参议员布莱恩·沙茨(Brian Schatz)和约翰·图恩(John Thune)提出的两党法案,《平台问责制和消费者技术法案》(Platform Accountability and Consumer Technology Act)要求互联网平台发布公开声明,说明它们是如何规范、如何从平台收益和如何删除用户内容等相关政策的,并要求它们对公众发布季度报告及相关数据。 2020年9月,由林赛·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罗杰·维克(Roger Wicker)和玛莎·布莱克本(Marsha Blackburn)联合提出《在线自由和观点多样性法案》(Online Freedom and Viewpoint Diversity Act)。该提案要求,如果一个互联网平台无法说明如何采取措施来限制用户发布内容,则要取消第230条所规定对其的责任保护。该法案要求平台必须提供一个客观合理的信条,否则他们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当相应的责任。 正如郭先生警示美国民众,媒体是中共对美超限战的第一武器,而第230条被滥用则成为中共渗透和控制美国社交媒体的护身符,这也正是推特、脸书和谷歌等科技巨头联合审查公众网络言论,沦为美国网信办的内在原因。相信通过本次美国大选,美国民众们已经看清了这些科技巨头和社交媒体大佬们控制言论自由的丑恶嘴脸。在民意的推动下,第230条被修正甚至取消,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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