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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联邦建设]灭共改造好党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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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联邦建设]灭共改造好党员服务  
 
夏琉璃香管
Posté le 20/03/2021 à 13: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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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票专栏】团结和改造九千万中共党员为新中国联邦服务。


就在全世界都在为美国大选而焦虑不安的时候,郭文贵先生气定神闲同战友们谈信仰谈宗教谈人生谈玉米地,教战友们打坐入定,颇有“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大帅风度。要知道文贵先生一直强调那三个硬盘的材料只公布了不到0.1%,中共内部不断有战友提供中共的最新信息,中共的决策还没出中南坑文贵先生就知晓了,相信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文贵先生最近说他不担心美国大选,他最担心的是将来的新中国怎么和平过渡转型,怎么才能尽量让中国老百姓不受或少受动荡之苦,他感叹新中国联邦要广聚和培养人才。众所周知,中共是最极权的政权,所有社会资源全部聚集于中共一党手中,利出一孔,甚至他们的手伸向了几乎所有海外华人组织,几乎所有华人为了生存或者被欺骗胁迫不得不向中共低头。中共在8964后为了控制中国社会,将几乎所有的华人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商业精英都吸收到了中共党内(包括作为政治花瓶的几个民主党派),应该说华人(包括海外华人)的精英人才大部分都在中共党内,他们了解中国的国情民情,懂得现阶段的政府运作和社会控制,在转型期必须得到他们的配合才能减少社会动荡实现平稳过渡。但是由于他们在中共的利益集团之内,不管是制度原因还是个人原因,免不了贪腐作恶,尤其是其中有一官半职的人。如何巧妙地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既尊重政治现实,又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他们放下包袱放下恐惧,在法治和道德的约束下为新中国联邦政权服务,这是新中国联邦需要认真面对的。

新中国联邦可以参考西方民主国家制定《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中共党员公开宣布退党后,按照该《制度》申报合法收入和对应的合法财产并公示,并经过相关政治和法律审查之后,可以继续为新中国联邦服务。全体中共党员按以下几个分类处理:

第一类,普通党员。九千万党员中有80%的党员没有什么特权,和普通群众无异,他们靠诚实劳动获得财产。这部分党员只要申报合法收入和对应的合法财产即可享有公民的一切权益,财产公示后可以成为公务员为新中国联邦服务。

第二类,轻微贪腐。余下20%中的80%,也就是总数16%的党员有轻微贪腐(什么样的数额以下为轻微贪腐可以商榷,比如贪腐财产在合法财产的2倍以内,由法律决定),这部分党员只要主动上缴贪腐财产,即可既往不咎,享有普通公民的一切权益,财产公示后有资格成为新中国联邦的公务员。

第三类,贪腐严重但无血债。余下4%的党员基本为有实权的官员,贪腐严重,但是其中3.2%(4%的80%)的人没有血债,没有犯下反人类罪等不可赦免的罪行。这部分人在如实上缴非法财产后,可以获得赦免,就像郭文贵先生说的,哪怕王岐山宣布灭共并上缴非法财产,他也是战友,经过政治和法律审查后,可以酌情考虑留用为公务人员。

第四类,贪腐严重并有血债。这部分人大概不到党员的0.8%,既有血债和反人类罪又有巨额贪腐。对这部分人除追缴非法财产外,还必须经过法律审判。其中罪行不是特别严重、不是主谋而只是从犯或者只是执行者,且能主动认罪,可以在法律判决后予以特赦,或者在服刑或关押一段时间后予以特赦。如果在转型过程中弃恶从善主动配合并有立功表现者,可以免于法律处罚。但这部分人不能再担任公务员。

第五类,罪大恶极拒绝悔改。这部分人不到党员总数的0.1%,必须依法公审,没收财产并严厉打击。

为了防止贪腐严重的党员借用亲戚朋友隐藏财产,财产申报制度必须尽快向全体公民实施,如果发现有人隐藏财产或者帮助别人隐藏财产,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以伸张公平正义。

中共在成立后的近百年尤其是71年的篡政期间,在中国人民心中播下了仇恨的种子,民间互相仇恨,民仇官仇党,党内的人也互相厮杀仇恨。但爆料革命不能用暴力手段实施财富的重新洗牌,转型期间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如何化解仇恨,使我中华民族能够轻装上阵建设新中国联邦,是我们爆料革命面临的重大问题,考验我们的心胸和智慧。有人说党员入党是政治投机,但投机并不等于犯法,不应该以动机去做判定而只能以事实和结果去做判定,中共的罪恶在于其制度和一小撮政治寡头,超过99%的精英是被这个邪恶的制度所胁迫,以往他们没有选择只能投靠中共。我们建设新中国联邦,不管是治国理政、商业经营,还是学术研究,都需要大量社会精英。我们要用新的制度唤醒这些精英内心还留存的人性、正义和良知,用法律和舆论来约束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在宣布退出中共、主动退还以往的非法所得后,能放下历史包袱,轻装上阵,焕发青春,为建设新中国联邦贡献能力和智慧。即使那些罪大恶极者只要弃恶从善有立功表现,我们都给他们机会。这样我们就能凝聚全民族的人心、智慧和能力,以最小的代价实现和平过渡转型,共建新中国联邦的美好明天。

新中国联邦应尽快组织制定关于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和中共党员转型办法的原则意见,并向中共党员广泛传播,争取最广大的中共党员和社会精英的全力配合,以第三方国际监督组织的信用保证中共党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对绝大部分中共党员不搞清算,攻心为上,有利于尽早以最小的代价推翻中共。广大中共党员们也应该尽早准备合法收入和合法财产的有关证据,认清大势,以良好的心态准备和爆料革命战友一起建设属于我们共同的新中国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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